各年级、各班级:
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现根据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的规定,经学院奖励评审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开展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“武陵学子”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“武陵学子”奖学金为学院设立的最高个人奖学金,奖励对象为我院在籍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优秀学生。
二、申请基本条件
1.评选条件综合参考学习成绩情况、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获得情况、科研创作情况、担任学生干部情况、各类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等方面。
2.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,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。
3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处事积极乐观,为人正直诚恳、懂得感恩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。
4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好学,积极进取,在上一学年中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,学习成绩优秀,评奖学年获得过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5.积极参加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6.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。
7.同等条件下,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可优先考虑:
担任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者;
获省级以上(含省级)表彰或奖励者;
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者。
三、奖励金额和奖励要求
1.“武陵学子”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,奖励金额为每年每人3000元。
2.学生要提交的材料:①个人申请书、②审请表、③其它支撑材料。
附件:1.张界学院“武陵学子”奖学金申请表19ddaea1126d8a07395d42241f43a802_02bfb4888f8d8bc9af3f145618a2c536_8.docx
2. 张家界学院“武陵学子”奖学金汇总表
650bc3b9fb46af5af9a1160ef148a408_3d101babe9533cc8fb58eede4c81e411_8.docx
一审|刘菲含
二审|闵武凌
三审|陈量雄